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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描述
电镀污水处理实施方案
一、废水处理
对于金属基体材料,其电镀的可分为:
1、(包括磨光、抛光、喷砂、滚光、刷光等)
2、(包括除油、除锈和侵蚀等)
3、电化学处理(包括电化学除油和电化学侵蚀等)
除油过程中常用碱性化合物如NaOH、Na2CO3、Na3PO4、Na2SiO3等,对于油污特别严重的零件有时还用煤油、汽油、、甲苯、三、等**溶剂除油,再进行化学碱性除油。为去除某些矿物油,通常在除油液中加一定量的乳化剂,如OP乳化剂、AE乳化剂、三乙醇胺油酸皂等。因此除油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以及较新废液都是碱性废水,常含有油类及其它**化合物。
酸洗除锈常用的有盐酸、,为防止镀件基体的腐蚀,常加入某些缓蚀剂如硫、磺化煤焦油、联等。酸洗除锈过程产生的清洗水一般酸度都较高,含有重金属离子及少量**添加剂。
前处理废水是电镀废水处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约占电镀废水总量的50%,废水中含有一定的盐份、游离酸、**化合物等,组分变化很大,随镀种、前处理工艺以及工厂管理水平等而变。
二、SBR处理系统的生理生化功能
规定了电镀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、监测和监控要求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发展,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,引导电镀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,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。
电镀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、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,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、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。
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,电镀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,不再执行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和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中的相关规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