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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帝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,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经济开发区;公司专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及配件的研发、生产、安装与销售,同时涉及医用消毒设备、机电设备和仪器仪表的销售。此外,公司提供环保工程施工、环保技术研发与转让、技术服务以及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服务,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环保解决方案,助力绿色可持续发展。

  • 再生塑料颗粒污水处理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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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描述

出水管口径DN100 进水管口径DDN40 水泵功率0.75KW 型号wsz-0.5 外形尺寸1.8x4.5 品牌帝洁环保


再生塑料颗粒污水处理设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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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。

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584m3/a,产生浓度分别为:COD:250mg/L、BOD5:150mg/L、SS:200mg/L 、NH3-N:25mg/L、动植物油:20mg/L。

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、化粪池预处理,达到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中3级标准和接管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,进入宜昌市污水处理厂,较终进入陆水河。

项目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2。

表2  生活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

类别

污染物

COD

BOD5

SS

NH3-N

动植物油

生活污水

584m3/a

产生浓度(mg/L)

250

150

200

25

20

产生量(t/a)

0.146

0.088

0.117

0.015

0.012

隔油池+化粪池

排放浓度(mg/L)

200

100

100

24

10

排放量(t/a)

0.117

0.058

0.058

0.014

0.006

排放去向

宜昌市污水处理厂

GB8978-96

三级标准

浓度限值(mg/L)

≤500

≤300

≤400

/

≤100

宜昌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

浓度限值(mg/L)

≤350

≤150

≤250

≤25

/


三、污水纳管可行性分析

a污水处理厂位置及规模:宜昌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内。现阶段处理能力为4万m3/d,远期处理能力为12万m3/d。

b服务范围:项目服务范围为老城区、新城区。

c污水处理工艺: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为粗细格栅+奥贝尔氧化沟。

e排水:污水处理厂废水经处理达到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一级B级标准后,尾水排入陆水河。

f进水水质:确定本工程设计进水水质,详见表3。

表3 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

指  标

COD

BOD5

NH3-N

SS

TN

TP

浓度(mg/L)

≤350

≤150

≤25

≤250

≤36

≤5

g出水水质:本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要求达到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GB18918-2002中一级B类标准,确定出水水质见表4。

表4 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

指  标

BOD5

COD

SS

NH3-N

TN

TP

浓度(mg/L)

20

60

20

8(15)

20

1.5

注:括号外数值为水温>12℃时的控制指标,括号内数值为水温≤12℃时的控制指标。

g衔接性

目前宜昌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已投入使用、二期尚在规划建设中,本项目可进入宜昌市污水处理厂。

h废水处理容量可行性

目前宜昌市污水处理厂现阶段设计处理能力为40000m3/d,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4.8m3/d,占污水处理厂总接纳水量的0.037%,,因此接纳项目废水从容量上讲具有可行性。该项目排放的废水进入宜昌市污水处理厂后,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太大的冲击负荷,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该项目排放的污水,并将其处理到达标排放。

j处理水质可行性

项目生活废水经“隔油池+化粪池”,生产废水经“酸碱调节+絮凝沉淀+A/O”预处理后,可达到宜昌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,污水处理厂废水经处理后可达到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—2002)一级B标准,较终排入陆水河。

综上所述,从衔接性、容纳性、排水管网贯通性及污水水质处理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考虑,项目废水经废旧塑料及编织袋清洗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,接入宜昌市污水处理厂具有可行性。微信图片_20221211215110

四、排污口规范化要求:

据国家及省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,本项目污水排放口必须实施排污口规范化整治。通过对排污口规范化整治,能够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污染治理;有利于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,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、定量化管理。

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:

1)合理确定排污口位置,并按《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》设置采样点;

2)对于污水排污口应设置规范的、便于测量流量、流速的测流段,并安装三堰、矩形堰,便于环境管理部门定时监控。

3)按照GB15562.1-1995及GB15562.1995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》的规定,规范化整治的排污口应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。

4)按要求填写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印制的《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》并根据登记证的内容建立排污口管理档案。

5)规范化整治排污口有关设施环境保护设施,企业应将其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,并选派责任心强、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兼、专职人员对排污口进行管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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